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妮妮麻那天問我說有個客戶要開寵物店
有準備了一些自己小瑪的照片希望他們放到招牌上面去
但效果呈現出來的都不夠清晰.....
就問樂麻說如果客戶滿意樂樂的照片的話
是否可以讓他們放在招牌上呢
樂麻我心裡頭當然是滿心歡喜也馬上答應了
但心想成功機會應該不大吧
在怎樣都會用自己的寶貝當招牌的啊
沒想到那天msn上傳來妮妮麻的電腦檔
居然決定用樂樂寶貝的照片了耶
這一系列的照片也是用妮妮麻的LX3拍的
所以樂樂這次可以當看板娘(日文說法)
一切都要謝謝也歸功於妮妮麻跟張董喔
能幫樂樂留下一些不一樣的體驗跟過程真的太棒了
也希望這家寵物店能夠永久經營生意興隆
最後祝11/7的生日派對大成功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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